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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2026-04-08 15:35     来源: 贵港市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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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李海榕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二倍工资差额劳动争议案件(港北劳人仲字〔2026〕第154号)

李海榕的诉求为: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5年11月、12月拖欠的剩余工资4420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5820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解/调解建议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相关证据材料。

你可到本委办公地址:贵港市体育中心南面港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三309室领取上述文书及相关材料(联系电话:4256335)。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689在本委仲裁301室)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贵港市港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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