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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 港北区财政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62863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7日
标  题: 关于同意注销贵港随源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批复关于同意注销贵港随源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批复
发文字号:港北财复〔2026〕8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7日

关于同意注销贵港随源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批复

2026-04-07 11:44     来源: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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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随源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注销代理记账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9年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同意注销你公司的代理记账执业资格并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证书编号DLJZ45080220240002号)。

此复。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    

20264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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