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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 港北区民政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33614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 贵港市港北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24日
标  题: 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北区富士新城幼儿园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文字号:港北民政函〔2026〕6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24日

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北区富士新城幼儿园变更登记的批复

2026-02-24 15:54     来源: 贵港市港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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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富士新城幼儿园:

单位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李新兰变更为覃海敏。

贵港市港北区民政局

                                    2026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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