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63758 | 效力状态: 有效 |
| 发文单位: 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
| 标 题: 关于印发《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港北应急发〔2026〕2号 |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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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指挥服务中心、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港北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6 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开局关乎全局,应以更强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和《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快构建"关口前移,重违严处,惩教结合,规范文明"的服务型执法模式,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7个百分百”执法工作目标,即: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 100%,重点执法事项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 100%,事故隐患整改率 100%,事故隐患按期复查率 100%,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率 100%,“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率 100%。
一、监督检查对象和实施主体
(一)监督检查对象。根据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三定”职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象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八大行业领域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将230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2026年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详见附件1)。其中,将安全风险等级相对比较高、2025年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18家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开展全覆盖重点监督检查;根据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监管股室、执法大队现有执法力量和执法工作日安排,选取212家生产经营单位列为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并随机抽取63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般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实施主体。纳入实施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执法人员范围有:一是持有效执法资格证的局领导;二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股、执法大队持有效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纳入2026年实施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名录库20人,占持有效执法资格证总人数20人的100%。监督检查工作日2001 个,其他执法工作日1845个(执法工作日测算详见附件3)。
二、监督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包括重点监督检查、一般监督检查。
(一)重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实行检查对象和事项“全覆盖”。其中,非煤矿山1家,全年开展1次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7家,全年开展1次监督检查;工贸10家,全年开展1次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分别由危化、烟爆和非煤矿山股、工贸股和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二)一般监督检查。一般监督检查按照不低于30%的抽查比例实施“双随机”检查,即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抽查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公开。2026年共抽查63家,其中:工贸企业100家,抽查30家,抽查比例30%;危化企业(含烟爆企业)112家,抽查33家,抽查比例30%。一般监督检查分别由危化、烟爆和非煤矿山股、工贸股和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内容
各业务监管股室和执法大队根据行业领域监管特点,确定重点检查内容。实施行政检查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报局分管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的,要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
(一)非煤矿山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对非煤矿山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下属矿山企业管理制度情况和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推进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情况。露天矿山边坡和台阶管理、运输车辆管理、破碎系统安全防护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尾矿库排洪系统、坝体稳定性、干滩长度等重点环节及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地压管理、提升运输、机械通风、顶板管理、采掘作业、供配电、防排水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二)危化(含烟花爆竹)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危险化学品:对危化(含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其中,危险化学品:结合《2026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检查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生产装置运行管理情况;变更管理情况;检维修、特殊作业等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管
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危险化工工艺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从业人员资质学历管理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运行管理情况;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情况;异常工况安全处置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管理情况。烟花爆竹: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变更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三)工贸重点监督检查事项。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物资及装备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设备管理情况。
(四)应急预案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对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关于应急预案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检查企业应急处置卡设置、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评估、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等方面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格分类分级监管执法,按照“一家企业只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的监管原则要求,纳入 2026年贵港市港北区重点监督检查的企业,其执法检查由贵港市港北区依法组织实施,日常监管职责亦由贵港市港北区依法履行,不再重复实施;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抽查性质的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杜绝无实际内容的入企检查,避免执法扰民扰企。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公开现场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
(二)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严格《现场检查方案》和《现场检查记录》制作,对标对表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问题导向,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间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执法协助。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依法移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刑案件。坚持规范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督促引导企业及时整改隐患、化解风险。
(三)大力提升执法质效。严格规范穿着执法制服、佩戴标志,亮证执法,树立执法权威和震慑力;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记录执法全过程,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全流程线上制作文书和电子档案管理,加强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探索推广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采用线上执法手段开展执法。
(四)严明执法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自觉遵守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坚守道德底线和法纪红线,坚持依法规范文明执法。严禁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严禁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树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附件:1.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安排
2.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名录库
3.2026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日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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