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62048 | 效力状态: 有效 |
| 发文单位: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27日 |
| 标 题: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港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港北政函〔2026〕34号 |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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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定港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的请示》(港北农业请(2026)12号)收悉。经区六届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同意将港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936万元安排如下:
(一)产业发展项目安排资金2548万元;
(二)就业项目安排资金2460万元;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安排资金300万元;
(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安排资金83万元;
(五)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安排资金486万元;
(六)2026年基础设施项目管理费安排资金59万元。
此复。
附件:1.港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汇总表
2.港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表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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