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用户空间
微信
|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港北区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区规划》政策解读

2025-12-22 10:45     来源: 贵港市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背景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港北区作为贵港市中心城区,农业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具备发展现代农业的良好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现代化部署,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港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了《港北区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旨在依托区域富硒土壤、设施农业、智慧养殖等产业基础,以科技为引领、以融合为路径,打造集粮食安全、设施农业、产业延链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样板,为港北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意见采纳

港北区农业农村局拟定了《港北区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区规划(征求意见稿》,自20258月25日起至20259月25日止向社会广大群众和港北区各部门征求意见。截止到20259月25日,意见反馈情况如下:

1.社会大众意见

共收到0条意见。

2.部门意见

共收到3条意见。其中区林业局反馈为将第19页(2)林业方面“油茶产业实现突破与广西壹品油茶种植公司、江西梦晖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油茶种植龙头企业签约种植油茶2万亩。”修改为:“油茶产业实现新突破,持续推动贵港市港北区阜宝种养专业合作社、广西国有六万林场、江西梦晖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等油茶种植龙头企业发展我区油茶产业”港北生态环境局反馈为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及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网箱养殖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化肥、农药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化学物品,禁止养殖畜禽,二、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要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应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非点源污染,并逐步退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应实行科学种植和非点源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经营性的畜禽养殖活动应取缔,养殖设施应拆除。一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拆除或关闭;分散式畜禽养殖圈舍应做到养殖废物全部资源化利用,且尽量远离取水口,不得向水体直接倾倒畜禽粪便和排放养殖污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网箱养殖、坑塘养殖、水面围网养殖等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水体的应取缔。”三、根据《贵港市畜禽养殖项目准入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一)依法划定禁养区。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贵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布禁养区范围。禁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户),原有养殖场(户)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有序清理。(二)合理划定限养区。参考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实际,我市将以下区域划为限养区:1.郁江、西江(黔江、浔江)贵港段及主要一级支流河道管理范围线向两侧陆域延伸400米的范围(有山体等天然屏障隔断的除外);2.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测算的养殖畜禽总量已达到土地承载力90%以上的乡镇。以上区域已列入禁养区范围的除外。四、规划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以上反馈意见均采纳。

三、工作目标

围绕“粮食安全、科技赋能、智慧引领、三产融合”的核心战略,规划设定了分阶段、可量化的发展目标体系:

粮食安全高产示范区:到2030年,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26万亩,富硒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19.52万亩,单产提升至427.7公斤/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3.12%以上,建成全区乃至广西重要的富硒粮仓与稳产保供核心区。

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到2030年,设施蔬菜种植面积扩展至1.5万亩,生猪年出栏量达60万头,食用菌年产量突破6万吨,农业科技贡献率显著提升,AI养殖、智慧温室、工厂化生产等现代技术广泛应用,打造技术密集、效益突出的设施农业集群。

产业延链补链发展区:到2030年,建成覆盖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电商等多环节的产业配套体系,冷链仓储容量达5万吨,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大幅提高,形成“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一体化发展格局,真正实现农业全链条增值与农民可持续增收。

四、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多元共建格局。

以农为本,融合驱动:坚持农业基础地位,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发展。

集聚发展,创新驱动:整合资源、集聚要素,强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产业竞争力。

生态友好,绿色驱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规划》的主要结构和内容要点

《规划》共八章,系统构建了从背景分析到实施保障的完整逻辑框架:

第一章背景分析:深入阐述国家乡村振兴与农业现代化战略背景,衔接上位规划要求,明确示范区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界定规划范围为港北区东部四乡镇,规划期限为2025—2030年。

第二章发展基础:全面梳理示范区区位交通、自然资源、农业产业与设施现状,总结形成“区位优、资源丰、产业实、潜力大”的基本判断,同时指出科技赋能不足、产业链条较短等短板,为规划编制提供现实依据。

第三章规划定位:确立“一廊三区,一中心四节点”的空间总体结构,即以G358国道为轴打造科技农业发展示范廊,布局粮食安全高产、现代设施农业引领、产业延链补链三大功能区,建设一个综合服务中心和四个专业化节点,形成“廊带牵引、三区联动、中心协同、节点支撑”的发展格局。

第四章规划布局:进一步细化各功能区产业项目安排与空间承载方案,明确粮食类、设施农业类、加工流通类项目的具体布点与建设要求,统筹土地、设施、生态等空间资源,确保项目可落地、产业能集聚。

第五章产业发展实现路径:聚焦富硒稻、食用菌、设施蔬菜、生猪AI养殖、农产品加工、交易流通六大重点产业,逐一明确其技术提升、模式创新、链条延伸的具体路径与举措,形成“一产业一方案”的实施导向。

第六章规划进度安排:规划将2025—2030年六年划分为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2025—2027年)为基础夯实期,重点搭建“一廊三区,一中心四节点”空间框架,启动核心基础设施与富硒稻、食用菌等重点产业项目,2027年底前形成产业集聚雏形。第二阶段(2028—2030年)为全面建成期,聚焦产业配套完善、技术迭代与链条延伸,2030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配套制定重点项目推进表,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责任主体与实施时序,保障规划有序落地、分期见效。

第七章环境影响与保护:系统评估各类农业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针对性提出土壤保育、水资源节约、污染防治、循环农业等绿色生产措施,贯穿生态优先理念,促进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第八章保障措施:围绕政策、科技、资金、人才等关键支撑维度,提出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加大财政与金融支持、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等一揽子保障措施,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实后盾。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贵港市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韦百清

联系方式:0775-4251930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