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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提前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6〕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10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保证动物疫病防控项目有效、有序、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二、意见采纳
自2026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向社会广大群众和港北区各部门征求意见。截止到2026年2月12日,意见反馈情况如下:
(一)社会大众意见
共收到0条意见。
(二)部门意见
共收到0条意见。
三、任务目标
发放2025年1月1日—10月25日养殖环节病死猪105950头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承担自治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监测900份样品;监管监测1个无疫小区。
四、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431.6万元,自治区资金209万元,合计640.6万元。
五、资金用途
(一)强制免疫补助121.5万元(中央资金102.4万元,自治区资金19.1万元)
(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461万元(中央资金329.2万元,自治区疫病防控资金131.8万元)
(三)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补助8.1万元(自治区资金)
(四)整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50万元(自治区资金)
以上四项支出总计640.6万元,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自治区资金统筹调配。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贵港市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梁月琴
联系方式:0775-455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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