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用户空间
微信
|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贵港市港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政策解读

2026-01-29 10:00     来源: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2615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政府印发了《贵港市港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几年国家和地方各行各业都做出了新的改革与调整,以及全球公共卫生形势复杂多变,新型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频发,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贵港市港北区作为区域经济与人口中心,亟需构建科学、高效、协同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为适应社会当下改革发展,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尽早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草了《贵港市港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规章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港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等文件。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组织指挥体系优化。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如对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区经贸局、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港北分局、区文体新局等机构名称修订和调整相关职责。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细化。1、特别重大(Ⅰ级):细化增加了“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并有扩散的趋势。”“发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出现人传人病例,并有扩散的趋势。”等情形,明确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事件。2、重大(Ⅱ级):细化增加了“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发生多点或多起集聚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尚未出现人传人病例”。

(三)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增监测渠道,实现多源数据优化预警。优化预警分级标准,根据传播范围、疫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划分四级预警,对应不同相应措施。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罗锰

联系方式:4258281

解读单位:贵港市港北区卫生健康局